2011年11月24日

我們都是怪獸家長嗎? (加插2019年後記)

這幾天留意到身邊有一些沒有小孩的朋友們,他們都有一種看法,就是,只要你為子女做一丁點兒事,都很輕易就變成了他們心目中的「怪獸家長」。

QQ 今年慶幸有一間龍校收留, 要過海讀書:我就變了怪獸家長,因為我沒讓孩子在家附近找到幼稚園。

我們沒有讓2歲多的 QQ 飲汽水,不看卡通電視劇 : 我們又變了怪獸家長。孩子就變了「可憐的孩子」。

有些父母,為孩子排隊交幼稚園表格,一大清早去面試,或要到不同幼稚園面試:他們又變了怪獸家長。

要知道,作為父母,要有自身的責任。「養不教,父之過;教不嚴,師之惰。」父母的責任,是要教養孩子。稚子無知,有很多事情,要父母去幫忙打點做決定。

若我可以選擇, 我不會讓女兒過海讀K1, 雖然車程跟現時返九龍的幼兒班只多少少,但車費貴2-3倍。但是, 如果入到一所可以讀15年的學校, 校風好,不是太催谷,教學理念亦是我所認同的,不需要為3年後考小一而去學十八般舞藝,不需要到處叩門面試,減少對孩子的壓力;多少少車程,是一個取捨。

不讓孩子飲汽水, 吃零食, 是為了健康的身體。尤其是對2歲的 QQ 來說, 她連汽水朱古力是甚麼也不知道,沒有給她吃,有甚麼問題? 她亦從沒問我要啊!! 等到她再大一點,知道了,就教她汽水糖果等零食只可以淺嘗,要有節制,這是父母的責任。讓孩子從小便放任地吃盡天下零食,是害她, 不是愛她。

最近看了一本書,作者打了一個比喻,放任孩子不作管教,就好像是給他吃沾滿朱古力醬的毒蘋果,是一口口毒藥往孩子的口里送!!

現今的教育制度,令父母要做多很多準備功夫;現今的社會,令父母要多加努力去教養孩子。有些父母,做得過火了,就成了怪獸。但對一些克盡己任的父母,大家是否應給予多一點支持呢? 


後記:(2019年5月)
很感恩8年前寫下了這一篇網誌,現在回看一下,暫時都覺得當年走的路是正確的。QQ 現在快 10歲了,上小學那年,我主動讓她品嘗汽水,她試了數口就不願喝了,說是不她喝,她不喜歡那些氣泡的感覺。至於糖果,從來無要求我買,多是朋友及同學送的,亦大部分再轉送予工人姐姐,或是放到過期而掉了。

而幼稚園當年是直升上同校小學的,糖媽完全沒有帶 QQ 考其他學校,學校安排的適應課程亦非常好。糖媽是知足的(或者是懶吧),就不再找了。


1 則留言:

  1. 太多藉口,孩子不是讓家長炫耀的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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